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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 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24848威尼斯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1-09-08 1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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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服务评价在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的导向性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政务服务“好差评”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近年来国务院推行的重点任务之一。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开发建设了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与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了各类政务服务评价数据的实时上报、集中管理、分类交办、快速处理、差评提醒等多项功能。系统上线以来,文化和旅游市场整体满意度持续高位运行,地区评价率整体提升,“好差评”系统累积的评价数据为全面了解各地市场主体满意度情况、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形成“好差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推深做实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基本在于评价入口的可得性及评价信息的明确性、真实性,核心在于办事企业和群众愿评、敢评,政务服务部门愿改、能改,重点在于兼顾各地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确保“好差评”制度顺畅运行、落实到位。基于上述思路定位,《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明确四方面重点内容。一是确定目标要求。2021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全覆盖,建立评价、反馈、整改、监督、提升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二是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各级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承办部门是“好差评”工作的责任单位,确定评价渠道、范围、标准,通过规范政务服务工作、引导加强服务评价、强化差评整改反馈,提升服务好评率、评价率、差评整改满意率。三是强化组织实施。要求各地建立“好差评”工作领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接口地区的数据对接和协同,注重“好差评”结果的转化和运用。四是明确工作流程。确定“好差评”工作流程包括评价数据产生、差评回访认定、差评整改反馈、差评申诉等环节,对评价等级、评价内容、数据对接等事项进行逐一说明。

  通知》充分考虑了当前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好差评”全覆盖。在当前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基本实现“一网通办”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线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确保数据全面、及时、准确。二是实现了评价环节“三统一”。通过建设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统一评价渠道、统一评价范围、统一评价标准,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管理体系。三是以“好差评”推进政务服务提成效。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体系,以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好差评”倒逼政务服务部门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好差评”真正成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抓手,成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民办实事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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