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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24848威尼斯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1-09-26 18: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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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 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24848威尼斯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依据、程序和标准;对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全市性的文化市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跨旗县区的综合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文化市场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填报决算数据。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2020年年末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7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33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304.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为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入合计60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实际拨款为29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实际拨款为314.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入较预算数减少14.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实际拨款较预算数增加28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因为本年度单位减少3人,其中1人退休,2人调走,使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收入较预算数减少。二是本年度涉及机构合并和执法改革,新增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服装,因此本年度追加项目经费282.02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658.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04.2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52万元;支出总计658.7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8.2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11.93万元,增长47.40%;支出总计增加211.93万元,增长47.40%。主要原因:本年度涉及机构合并和执法改革,新增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服装,因此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60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4.22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54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8万元,占53.90%;项目支出249.01万元,占46.1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8.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4.52万元;支出总计658.7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8.2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11.93万元,增长47.40%;支出增加211.93万元,增长47.40%。主要原因:本年度涉及机构合并和执法改革,新增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服装,因此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4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48万元,占53.90%;项目支出249.01万元,占46.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较上年减少45.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本年较上年度减少3人,因此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较上年减少7.8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根据呼车管办发【20203号文件,1辆车被调拨至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因此本年度无车辆的运行经费;二是由于疫情影响和工作安排,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呼车管办发【20203号文件,1辆车被调拨至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因此本年度无车辆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和工作安排,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2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 文化市场宣传活动经费 ”、“ 办案经费 ”、“ 体检费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 新闻出版24848威尼斯的版权运行经费 ”、“ 扫黄打非专项经费 ”、“ 文化行政运行经费 ”、“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 文化市场宣传活动经费 ”、“ 办案经费 ”、“ 体检费 ”、“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 新闻出版24848威尼斯的版权运行经费 ”、“ 扫黄打非专项经费 ”、“ 文化行政运行经费 ”、“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确保全体职工身心健康,每年安排一次体检,有效预防疾病;建设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不断提升执法部门科学化、集成化指挥管理体系,使我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的前列。开展《首府文化市场》月刊制作、文化市场宣传活动;扫黄打非宣传工作及扫黄打非案件办理;完成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文旅广电局布置的各项扫黄打非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执法队的正规化、规范化、合法化建设。通过统一行政执法部门服装,已达到行列整齐、威严有序,便于识别。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在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办案经费”、“文化市场宣传活动经费”、“扫黄打非专项经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等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办案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行动,查办网络案件及上级督办案件办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层层把关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支出,尽管资金有限也要坚持把日常检查、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做好。

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完成此项目总结的经验,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成本,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更加明确绩效目标,增强绩效意识,对项目绩效目标预期产出、数量、质量、成本、和实效等方面细化,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做到与后期考核相匹配。

2、文化市场宣传活动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17万元,执行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首府文化市场》月刊制作12期、开展文化市场宣传活动4次。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着厉行节约、层层把关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支出,尽量用最少的钱做最多的事,用有限的资金做好宣传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完成此项目总结的经验,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成本,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把宣传项目绩效目标预期产出、数量、质量、成本、和实效等方面落到实处,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3.扫黄打非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扫黄打非”的宣传工作,“扫黄打非”四进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扫黄打非”四进活动的开展有效净化首府文化市场和意识形态领域,促进首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宣传活动形式无创新,应用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民众了解扫黄打非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需要经常变换宣传形式,用新颖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民众了解扫黄打非工作,用有限的资金把宣传工作做的更好,使我局的扫黄打非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的前列。

4.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125.73万元,执行数为12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保障行政执法部门正规化建设,服装统一购置、购置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执法平板等各项支出共计金额为125.73万元。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的数字化水平,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使我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始终走在自治区的前列。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合理,尤其产出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反映实际真实情况。

5.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53.34万元,执行数为5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执法改划转执法人员购置电脑、打印机保障能够正常办公。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指标设置不够清晰合理,尤其产出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充分反映实际真实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办案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锦国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万

15万

10分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15万

 15万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文旅广电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此款项计划用于办理办案,净化首府文化市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a

实际完成指标值(b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改进措施





标              (50分)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量

15分

≧10个

12卷

15分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15分

≧90%

80%

13分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完成及时率

10分

100%

100%

10分




成本指标

办案经费

10分

15万元

15万%

10分







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有效维护文化安全和文化秩序

15分

优中差

13分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行政复议率

15分

≦10%

0%

12分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分

≧90%

5分

5分



执法人员满意度

≧90%

5分

5分


总分

100分

93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文化市场宣传活动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锦国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万

17万

10分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17万

17万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宣传活动。旨在让群众了解文化市场工作。

开展《首府文化市场》月刊制作、文化市场宣传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标     (50分)

数量指标

《首府文化市场》月刊

8分

月刊12期

12期

8分




文化市场宣传活动

7分

4次

4次

7分


质量指标

宣传覆盖率

15分

≥90%

90%

15分



时效指标

宣传活动完成及时率

10分

100%

100%

10分



成本指标

文化市场宣传活动经费

10分

17万元

17万

10分







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有效净化文化市场

15分

优中差

12分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让民众自觉保护知识产权提升

15分

优中差

10分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分

≥90%

95%

10分



总分

100分

92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扫黄打非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锦国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万

8万

10分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8万

8万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文旅广电局布置的各项扫黄打非工作

此款项计划主要用于扫黄打非宣传工作及扫黄打非案件办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标    (50分)

数量指标

 扫黄打非宣传工作

15分

≥4次

4次

15分




质量指标

宣传覆盖率

15分

≥90%

90% 

15分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分

 100%

100% 

10分




成本指标

扫黄打非宣传经费

10分

8万元

8万元

10分







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有效维护文化安全和文化秩序

15分

优中差

优 

12分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提升法律意识

15分

优中差

12分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分

≥90%

95% 

5分



执法人员满意度

≥90%

 95%

5分


总分

100分

94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锦国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25.73万

125.73万

10分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125.73万

125.73万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通过统一行政执法部门服装,已达到行列整齐、威严有序,便于识别。                                                                                                         二、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的数字化水平,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

   为部门共152人提供服装,需购置152套全年服装及相应配装,购置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执法平板66台,切实提高执法队的正规化、规范化、合法化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标 (50分)

数量指标

服装数量

8分

152套

152套

8分


执法设备数量

7分

66台

66台

7分


质量指标

质量验收合格率

15分

100%

100%

15分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分

100%

100%

10分


成本指标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10分

125.73万元

125.73万元

10分





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行

15分

优中差

12分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工作

15分

优中差

12分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执法人员满意度

10分

≥90%

95%

10分


总分

100分

94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名称

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锦国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3.34万

53.34万

10分

100%

10分

其中:财政拨款

 53.34万

53.34万

其他资金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法改革后为划转人员配备128台电脑、打印机20台等设备。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法改革后为划转人员配备128台电脑、打印机20台等设备。为部门共152人提供服装,需购置152套全年服装及相应配装,购置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执法平板66台,切实提高执法队的正规化、规范化、合法化建设。一、通过统一行政执法部门服装,已达到行列整齐、威严有序,便于识别。                                                                                                         二、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在执法过程中的数字化水平,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效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法改革后为划转人员配备128台电脑、打印机20台等设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标    (50分)

数量指标

办公设备数量

15分

128台电脑、打印机20台

128台电脑、打印机20台

15分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5分

100%

100%

15分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分

100%

100%

10分

成本指标

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

10分

53.34万元

53.34万元

10分




标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执法工作正常运行

15分

优中差

12分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提高执法人员工作效率

15分

优中差

12分

满意度
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执法人员满意度

10分

90%以上

9分

合计

100分

 93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文化行政执法运行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万元,比2019年减少7.86万元,降低39.4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特别提示: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部门决算财决0710栏合计数),并需与预算公开衔接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6万元,比2019年增加69.01万元,增长679.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涉及执法改革和机构合并,需新购置大批办公设备和执法服装,因此较上一年度增长较大;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24848威尼斯的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24848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巧云   联系电话:0471-345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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